法律的基本面就是公正,否则就是混乱。路权的不同并不是车辆司机或行人造成的,个人也无力反抗,如果说由于这种貌似的愤愤不平而可以不顾法律监督权的公正性,那么一切都是形同虚设。随手拍明显是一个监督权滥用的手段,甚至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在拍摄者自以为正义的沾沾自喜中,自己的信息也不一定安全。今天是车辆的曝光,明天镜头也可能会转向路人,是谁赋予的权利能够随意拍摄曝光与他人相关的照片呢,国家么?法律么?还只是由于心中一时的愤恨呢。
【 在 SHUOT 的大作中提到: 】
公平是什么?
只是守法与否么?机动车占了6个车道
行人就一个道
非机动车经常没有道
这个公平么?你想机动车哪哪都跟非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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