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向多车道,右侧超车丝毫不存在违法问题。对于同向即有两条以上车道的道路,若非必要,则采用法定的超车行驶方式并无实际意义。
事实上,左侧超车,规定中只明确解释了单车道(或无中心线)的情形,如果多车道不是同一车道,则根本无超车概念,从同一车道快速并线两次非要超到前车前面并占用同一车道,本身就是连续并线,是非法行为,无论左侧右侧。如果并到右侧,超过后行驶一段时间,再并回来,则也根本不属于超车概念。所以说,对同向多车道矫情所谓左侧超车原则,根本无实际意义。
【 在 zdjnju 的大作中提到: 】
: 只能说理解力独特,你超车时候,“提前开启左转向灯”,然后从右侧超车,然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 下次你跟警察好好掰扯掰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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