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这张图里,乙车不是被撞,而是乙车撞了甲车;
2、图中丁字路口,乙车明显属于转弯车辆,甲车属于直行车辆,此前提下乙车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你只强调乙车进入路口(不以乙车是否进入路口为享有路权的标志),却不提甲车路权高于乙车,通行权概念上就不正确;
3、基于上述理由,通常乙车全责;
4、如果附图只是示例,并非实际现场的场景。则一种情况例外: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乙车停车待转且处于待转区停止线范围内,在此前提下甲车与乙车刮擦,甲车全责。
【 在 guaren2019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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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附图为例,
: 请问:1)要进入丁字路口的乙车,即使在静止状态等候,被撞都是全责,对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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