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误工费包含在范围内以及具体哪个范围,并没有说其他内容,死了还有啥伤残费,误工费这些。你根本自相矛盾。
什么间接损失根本没有在前述条例中提及,根本没有相关性。
我只是说法律规定,司法实践已表明的法律说理,根本没有涉及别的,你如果对明显的事实故意曲解误导,才有动机方面的疑问,我从来都说诉讼可能赔可能不赔,要看具体案情和法官自由心证,有风险。这些事实与意见,有什么问题?用得着挖空心思么(法规条文,判例不都是现成的么)?
【 在 tsa300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些都是直接损失。
: 预期取得的利益是间接损失,除了交强险死亡赔偿包含误工费赡养费抚养费等,伤残等情况间接损失被排除了。
: 你挖空心思想说服自己保险公司赔这赔那,等你上场的时后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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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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