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叫没有任何法律?当时的置换办法是公开的,物权也在后来规定的更加完善了,你想改就改么?跟自己的立法逻辑和法治原则背离。你说公平?忽悠人家买车再剥夺正常置换权利,这公平么?你说资格,这是后来法规制定时规定的,怎么能适用以前?资格也明文规定是适用新购置的范围。限购法规推出不合理,就要把这种不合理推向极致,扩大范围,任意推广?
【 在 linyixia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这么说,就是祖宗之法必须万年不变了。 你获得的车牌是以前获得的,没有任何法律条文给你免死金牌,承诺永久有效世袭罔替对吗?
: 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就是公平,你不符合资格的一直占着资源,让符合资格的去摇号,就你合适了,其他人合适吗?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要一视同仁,有什么损耗公信力的?你原来买车随便买,现在不也不能随便买车了,你叫过一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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