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不着急修车,其实一点儿也不麻烦,至少比复议不麻烦,对方起诉你应诉即可,法条和行车记录都是现成的,提交上去就可以了,法官不管怎么判,最差也是你保险公司理赔而已。这种案子很少判单方全责,审判员没必要,找双方都有的责任,很轻松,法律说理很好弄,硬要判单方全部责任反而有风险。
中,其实整个过程和无责方关系也融洽,反而貌似我更积极推动这个事,对方兄弟到目前也通情达理。我目前有一个想法先给他把钱垫上,把他摘出去少一个人跟着烦心,然后我单独去起诉保险公司,但我又担心真走到那一步上了法庭还要不要这个兄弟出庭,或者由他起诉更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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