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贴过法律规定。再贴一下规定和法理,拿走不谢。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另据规定,高速公路上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因此,法理就是,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但借用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的,属正常超车。所以,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的要求,是针对小型载客汽车以外的车辆,重点是针对大型车辆,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交管部门处罚整顿措施,符合法理,也有地方性规定条文做为依据。一般情况下,出于安全和通行效率的考虑,大客车和大货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禁止在最左侧车道行驶。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擅自通过最左侧车道通行,将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 在 syr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能明确释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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