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是车版并不代表本版听不得交通肇事汽车主责
水木上比较特殊的一个版是狗版,那里的斑竹认为谁过去发狗咬人的贴是挑衅
【 在 sogood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昨天早上突然接到lp电话,感觉电话中神志不清语无伦次,说了半天才知道被车撞了,问了半天才问清在哪里。一边开车一边打120飞速赶过去,20分钟后赶到事发地发现地上坐着满头满脸血的人,周围都是交警民警,我几乎傻眼了。幸好救护车恰好赶到,送到医院急诊室抢救,发现脑袋3cm的口子失血有点多,CT、X光各种检查暂时没有发现骨折脑出血,医院建议不住院包扎后回家(家离医院不远)。
: 了解到事故大体情况:有斑马线无红绿灯路口,lp在斑马线骑行通过,被轿车撞倒在斑马线上。今天伤情稳定,在水木上写下这两天过程,期间几件事很让人心寒。
: 一是判定同等责任,理由是骑自行车应推行过斑马线,我们自然不认可,小轿车应为主责,我们次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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