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表(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代码1304 从前车右侧超车的
依据:条例第四十七条 法第九十条、办法第九十八条第五项
处罚: 3分 200元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九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五)违反规定超车的;
第一百零四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八)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 在 psklf 的大作中提到: 】
: 按理可以。没有法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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