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说了算,不要活在自己世界里。未违反限速区间的行驶速度连违法都不是,更遑论法律重点打击了。你自己愿意做梦就继续做梦。
远光提示,并不是很过分,可以理解。但是容易引起路怒,也有例子。提倡尽量避免这种不文明礼貌的行为也可以理解。不是非黑即白。我也从没有反对一切远光等行为。只是觉得虽然可以理解,但是也可能造成不满,提示一下这个现实而已。而且我从来反对恶意别车,手拉手等危险行为。
【 在 Isay 的大作中提到: 】
: 肉车才是应该重点整治的垃圾行为,
: 闪光鸣笛就是因为看前面的肉鸡菜鸟不爽了,
: 还不能表达一下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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