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贴过多次。道交法实施条例四十七条,完全是法定左侧超车原则,同向即有两车道以上的道路不适用。你们反复剪裁,横跳,闹出了多车道超车必须远光鸣笛这种违反常识的笑话,还不够丢人么?
道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也跟本没有你所坚持的内容。根本没有禁止,限速区间内右侧车比左侧车辆快,和或,左侧道路车辆比右侧车辆慢,更不禁止右侧车道车辆并入左侧。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首先你说我剪裁,你可以把没剪裁的贴出来。你说我曲解,你可以指出来哪里曲解了?
: 别找个极端情况说交规不合理或者无法执行,就说没有这个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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