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基本逻辑,不然不会发明没有的东西……
可以不是必须,这是个基本逻辑问题。就是说可以实施借用,也可以实施占用,还可以觉得慢速道车流更快,不去快速道,更可以后来觉得快速道更合适,在不影响目标车道车辆正常行驶情况下并入快快速道。以上行为都无违章之虞。
限速区间内,快速车道车速就算低于临道毫无违章之虞,反之亦然,限速区间内也不存在低速或者超速。
【 在 omec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是有逻辑,就能看出来44条是怎么要求的。
: 左侧为快车道、右侧是慢车道,慢车道超车借用快车道。
: 你的逻辑能力呢?你在快车道低速行驶,就能否定快车道要求的行驶速度高于慢车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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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219.237.202.*
FROM 219.23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