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多车道超车一定远光鸣笛的杠精不是喷子还是素质不低下?
德国开的少,没太多印象,可能是右侧不超过左侧吧,无所谓,但美国(塞班和东海岸)加拿大(温哥华周边)根据自驾经验,可以负责任说,多次看到也实施过多车道右侧车道超越左侧车道车辆。毫无问题。但不管德国还是美加,都从未见过多车道超个车就非要远光鸣笛的,确切说几乎没印象有任何人在车后鸣笛远光提示催促之类,包括在同向单车道的道路。
【 在 ezhi 的大作中提到: 】
: 因为司机的普遍素质偏低(从这个高知社区里的喷子也可见一二),中国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可能要求右侧车道车速不能超过左侧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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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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