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可能真是个送外卖的。
如果是恶意碰瓷怎么可能只要你赔1000?
只不过你确实给了人家一个由头,也没有往死里宰你。
【 在 houq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7.27下大雨那天,晚上下班快到家时,雨势正酣,我在主路,经过一个下凹的立交桥后上坡,右手边有个小公园的侧路,我想拐上去,一是避避雨,二是想方便一下,因为一路堵了好久。此时天刚黑的样子,外后视镜什么都看不清,只看见后车的灯光。我就慢慢地往右转,突然听见一声大喊,我把右车窗摇下来,一个送外卖模样的人(没穿制服,就普通衬衣)从地上站起来了,我就问人是否有事。他说当然有事,不得已,我下车看看究竟怎么回事。他是在辅路直行的,我车已经呈45度拐过来了。他说把他外卖都搞洒了,我看就是挂在电动车前风挡中央的7/8瓶杯装可乐似乎洒了,然后,又说后面框子里外卖也洒了,我一看,就两包钉好的外卖,似乎没坏。还有他很熟练地撸起裤子让我看他的腿部擦伤,脱下鞋子,说袜子也搞破了。由于雨实在太大,而且怕影响后面来车,我就提议把车拖到右手边的侧向小路上,停好车,那人一瘸一拐的也走过来,与我进行交涉。期间,他要我赔1000,我说我速度已经非常慢了,你开那么快干嘛,你摔倒责任也不全是我造成的啊。反正最后,扯半天,赔了他800。
: 事后,我越琢磨越觉得这事很蹊跷。一是,当时在协商赔偿时,他提到了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在哪哪哪摔倒过(我现在已经记得不太清楚原话了)。二是当时下车后没有第一时间查看是否真有可乐洒出来,事后的话也来不及查看,因为雨水太大,即使洒出来也被冲走了;也没有去看他的电动车是否是正规牌照。三是我和他根本就没有发生碰撞,因为我后来问他你车撞我车哪里了,我看看要不要去修,他支支吾吾没说话,最后说我的车没事。四是,联想起他从地上起来后,很熟练地撸起裤子说有擦伤,很熟练的拖鞋说把袜子也磨破了,不像一般人摔倒后,仔细看是否有伤的样子。综上,我怀疑这人有碰瓷嫌疑。
: 总之吧,我觉得自己应变能力太差了,很多事情当时没有来得及想或者没有想到。另外,如果真的是我的原因,导致对方刹车不急摔倒,但未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我的想法是我应该只是一个次责,毕竟你骑车人速度慢一些或者操作得当一点,就不会摔倒。对于这起事件,我觉得自己赔对方200就应该足够了。各位,你们怎么看呢?请轻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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