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连右侧超车的定义都没理解吧。你提到120的速度,应该是在高速公路吧。据我所知国内高速公路最少都是同向两车道。同向车道之间只有变道的概念,没有超车的概念。
所以你找到证据适用范围错误,无法支持你要表达的观点。
【 在 lewi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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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aike.pcauto.com.cn/134497.html: 交规为什么规定不允许右侧超车?因为右侧超车危险,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虽然发展事故主责可能在对方,但是波及自己的概率也很大。
: 另外国外为什么规定后车贴近之后前车必须让行? 虽然国外的月亮不一定圆, 但是开过车的就知道这样能保证安全的最大化, 以及通行效率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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