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开到大货车前面急刹车,路上开车虽然规定后车必须和前车一定安全距离,但是你这个行为使后车不存在给安全距离的能力,所以你急刹车肯定是你的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黑车和白车一开始斗气车,这点我承认,问题是,黑车开到白车前面急刹,激怒白车的行为,和白车借道超车有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我在其他帖子里举了例子,假设黑车白车从上海开车去西藏,第一天白车和黑车斗气,第四天黑车用现实里同样手段让白车撞车,请问这时候大多数人会觉得黑车是故意的吗?如果假设中的事件是普通交通事故,为什么同样的行为,相隔两天发生就是事故,在一分钟内连续发生就是犯罪?
【 在 fuweihua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有直接接触并不是是否有责任是否全责的标准,比如你开到一个大货前面突然急刹,大货因为躲避你侧翻人死了,同样没有碰撞你认为你就无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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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HMA-AL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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