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你这么理解的
平常的一般交通事故,其实为了效率,采用的是一种简化的责任认定方式,就是只按交规,按事故状况判断责任。这样的好处是明确,易行,效率高。但其实并不是很公平。很多时候,无责方并不无辜。全责方也有些冤。但是因为损失不大,为了整体效率更高,大家也都认可了。
但是对于严重后果的事故,涉及刑事责任,那么就需要厘清各当事人的具体责任。包括动机,行为,引发的后果。刑法要求罪罚相当。所以必须分清楚。这时候就会把普通事故忽略的因素都纳入考虑。其实这才是更合理的做法。但成本很高,也费时间,因此并不适合推广到小事故。
【 在 rd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常人都应该知道,这两者不应该有关系。
: 不能说白车司机死了,责任就往活着的人身上推。
: 假如这起事故只是个小碰撞,没人受伤,猜猜警察会怎么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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