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1月4日8时25分,被告人徐某驾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顺义区某路口时,遇到被害人方某驾车载被害人刘某、石某在其车前等候红绿灯。徐某因认为方某在信号灯转为绿灯时未及时起步且在自己鸣笛提示后启动车速慢,对方某产生不满,遂驾车超越方某车辆并故意点刹后提速离开。”
【 在 kidi 的大作中提到: 】
: 路上开车保持安全的唯一方式是合作
: 要说根本原因,白车红绿灯耽误了黑车,就该觉得愧疚并老实跟车
: 黑车超过去犯了什么错?超速?故意刹车?他超速白车不犯蠢就没有竞速驾驶,而且他超速可以理解,他从红绿灯超过白车就说明他是这驾驶习惯或者有事,至于故意刹车,这只是你们的猜测,我说了,他做出什么行为都正常,负有注意义务并作出恰当反应的责任在白车
: ...................
--
FROM 222.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