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三方是最主要的受害者,无论是死掉的白车司机、植物人的乘客、还是受罚的黑车司机
从这三方的角度看待裁决结果,这个不是一个很正常的想法吗?
我觉得植物人的家属的角度很重要,他们如何看待黑车和白车司机的责任难道不是最重要应该考虑的吗?
【 在 liqx008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代入当事人思路不对!
: 我是第三方我都觉得黑车判重了,代入黑车家属怎么会觉得10年能接受呢,只是你能接受而已!只是家属不能接受又怎么样呢!
: 作为交通参与者,我觉得白车比黑车责任大,但白车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最后希望路上没有黑车也没有白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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