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判决很荒谬,
只能得出后车想超车,前车必须让,而且是必须向右让的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不然无论是保持速度让,减速让,加速让,只要后车配合不好出事了,就是危害公共安全了。
在肉车前面点刹是挑衅,超肉车时离得近也是挑衅。挑衅不需要证据,全凭后车心情。
看了肉车一眼,也是挑衅,对肉车嘴动了一下就是骂人,更是挑衅。
【 在 tpf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急刹是否需要考虑后车存在危险?
: 是否需要为后车因急刹事故负责?
: 如果不能急杀,那么开车过程中,眼花(或者恍惚),以为有物体进入车头...如何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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