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来就不租了。出租个车牌太tama折腾了。
这次自认为还是一个靠谱的租客:体制内、在京有房,60年代的一对夫妻。
买车时我作为牌主去过3次:去4S店订车半天、检测上牌半天、去车管所反抵押半天。
每次开车来回近100公里。
两次无奈还是跟单位请的假。
租方老哥老姐连个“谢”字都没说一个,更别说给跑腿费了。
这次估计少说还得跑2趟:解反抵押、卖车,不知还有啥幺蛾子。
老哥老姐合约期内毁约,理所当然想按月要回剩余租金(合约规定:合约期内不退租金不退车),
他们车卖外地,说是可申请8000块补贴,想让我作为牌主申请,再转给他们。
他们依然觉得这一切理所当然。
结论:租客还要加一条,最好别租给年纪大的,发觉60年代的人很难有契约精神。
【 在 luckymouse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2000块钱跑腿费吧,至于卖车补贴,不是跟拆迁补偿一样,各自有各自的看法吧,建议你拿了上面的2000块钱就配合一下承租方呗。
: 最后说一下,指标如果还想出租的话租给我吧,合同期内不折腾:p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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