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按你讲的这是老小区,那么基本就是地面车位,按《物权法》和民法典,地面车位归属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由业主大会表决来决定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收费价格和方法。物业只是停车管理办法的执行机构。
所以理论上你提到的这种差别化收费管理是合法的。
你要做的是要求物业拿出相应停车管理办法的业主大会表决依据,来确定是否经过了合法程序。如果物业拿不出业主大会对于新停车管理办法的决议,你可以投诉到街道房办,行政干预,或者打撤销权官司来要求撤销不合理规定。
以上介绍的都是上海的经验,但适用的法律是全国通用的。
【 在 wang99168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小区,之前车随便停,现在要包年停车费,说要行驶证和房产证、户口本至少两证统一才能办理,我行驶证上是我的名字,不给办,要按每小时6元交费,那我说我只能停大门口了,他说他就叫交警。物业这样合法吗?业主如果车的名字不是自己的就不让包月?
: 还搞出个亲情卡,tmd是停一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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