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从来没有这个原则,何谈吃掉?
【 在 Fgps (good luck ! my fath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让右原则被这个交警吃了
: 要求行政复议
: 【 在 notpighead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同向,对方车从第一车道往右变道到第二车道,我车从第三车道向左变道到第二车道,对方车的右前方剐蹭到我车左后方,对方不承认全责,报交警,交警查看后判同等责任,说让右是在无红绿灯路口让右侧来车,说同向变道让右是我捏造的规则,说大家都是虚线都可以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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