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去修理厂,也要去自己熟悉的修理厂而不是对方的。
如果是定损金额的问题,比如对方的定损员说去那个厂才能往多了定,那就你们分开定损。比如人保可以双方一起理赔的时候全责方出授权书,然后无责方拿着授权书去自己方便的网点定损。
【 在 katyusz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本人最近的交通事故,当时即报警处理,对方全责,对方已报保险。
: 对方保险公司的定损员提出,要把我的车开去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
: 挨撞这事我只能自认倒霉,误工费什么的也不提了,
: 只是担心,
: 对方为了节约成本,找个小破厂,随便修修、面子上应付过去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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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SM-S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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