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在中国是挑衅的没学好法律。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 在 homehink 的大作中提到: 】
: 请问大家,超车的时候到底有要不要提前鸣喇叭或者闪灯告知一下被超车辆,一般是在什么时候进行这个操作?
: 另外,其他的情况下还有常见的灯语吗?比如我有次打灯想变道,旁边的车就鸣喇叭,我就没变道
--
FROM 117.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