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主责,你仔细看,明显2岁宝宝自己撞得自行车后部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北京小区,小朋友骑车撞死一个儿童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ue Oct 25 14:35:51 2022),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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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执法中,小区内人非事故,只要无法举证行人存在主观故意,都是判非机全责的
: 你跟一个两岁的小孩谈“正常行走”,不妨先想想你自己两岁时能否“正常行走”
: 【 在 superb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 我觉得有最高通行权的意思是人家正常走,你要避让,让行人先过,不能抢路,但你家过去了,你也得过啊,不能人家慢慢悠悠走,你一直在后面跟着啊,对吧,也不代表行人可以做出来超出正常人反应的举措,除非小区要求不让走自行车。
: : 道路上,无灯斑马线,行人由最高通行权,那汽车让行人先走过去,在启动正常走,这时候,结果人家突然一个回头跑回去,撞你车侧面了,这种司机也没办法啊,毕竟车也要走啊,这种行为无法避让啊
: : 但小区里不算道路,不适合交通法,也没说小孩不能骑车,所以就迷茫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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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80.15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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