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法院和公安的拘传还是不同的,法院那个是应出庭而不出庭,一般民事案件当中的身份确认案件里面比较常见,比如说离婚的时候一方当事人拒不出庭,导致案子不能判决,法官就可以拘传。
公安这块的不是,都是在侦查阶段的,我刚看刑诉框架图,里面写的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措施有:拘传、取保、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这几种。
根据刑诉法里面的说法,拘传要比逮捕清的多,拘传有时效性,一般拘传不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严重的,可以延长到24小时,逮捕则不同,而且逮捕不是公安机关可以做决定的,需要检察院同意,检察院同意一般就代表这案子检察院认为没问题,后期可以公诉了。
从我个人理解,逮捕基本上就是侦查阶段已经确认犯罪,且大概率会被判,公安才会提出逮捕申请,检察院审核,拘传则就是问话,如果觉得犯罪事实不清或者即使有犯罪,但犯罪危害不大,且不会再犯以及跑路,就可以用拘传。
【 在 WeGoood 的大作中提到: 】
: 看起来拘传是法院法警的干活,跳过公安检查院,直接逮到法院
: 拘传由执行员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由司法警察拘传其到庭。
: 我的感觉是都差不多,由公安下达的刑事强制措施,基本上等同于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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