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案,一方面要有证据,另一方面,还要依据双方当事人自己的陈述。
在这个案子中,证据应该不足以支撑对前车的刑罚。但是,架不住,前车自认自己的罪行,这样谁都救不了他了。根据各位网友的建议,对前车应该不会判得这么重,但是,根据已经公开的事实来看,估计前车车主说不了很多不该说的话。感觉这个案子类似于游泳名将孙杨的母亲对孙杨的伤害。他母亲觉得自己是在帮孙杨,但是,实际上,从第三人的角度来看,是在害孙杨。前车车主觉得是在为自己辩护,但是,实际上是在自认犯罪事实,法官也帮不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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