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又不是我提的人头税?机动车辆不都有车牌么?强制险车船税,等于已经收过了(且就是以车牌维度收取),为啥还要根据车牌再收?那为啥不根据车架号,发动机号,行驶本号,车辆产权证明(绿本)再都收一遍?小小的制度创新,能多收4遍钱,太给力了、
嗯嗯,税收一遍,费再收一遍也不是没有可能, 现在不是都在琢磨房产税么,其实大家也算交了70年的了。
国家能创收,又有合理的问题,还一定程度能解决,如果真投票,由于预先安排好投票的人,结果一定还是按照预期通过,人民去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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