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插等候车流,违反了道交法第四十五条,属于违法行为
【 在 mrredsnow 的大作中提到: 】
: 人家那个车主,就是正常行驶,并没有“借道超车”,更谈不上“占用对面车道”,人家就是正常直行,一直走到这个位置,看到地面标志标线后,发现该车道前方路口规定为左转掉头车道,所以,立刻停车,并且耐心等候并线,没有强行加塞,没有妨碍直行车道内的车辆正常通行,有啥问题?
: 咋的,虚线不许(文明礼貌的)并线?
: 楼上各位,其实就是在抬杠,你完全可以从道德角度谴责他鸡贼,这个说法一点问题没有,但是不知道为啥,你们不满足于站在道德制高点,而是非要幻想自己也能站在法律制高点,非要从法律角度去指责人家违法,问题就是,他的行为并不违法,你们一点把柄也抓不到,把自己弄得很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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