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禁止右侧超越,要求24小时必须开大灯(白天也要开,不是示宽灯,是大灯),都是明确要求,甭管合不合理,这是符合大众认知,有法律明文。第二条,也是先有社会广泛讨论,形成大多数人共识,明确修改法律,统一规定生效时间。
ps,我提这两条,没有对其内容进行评价的意思,是说这两点明显与国内不同。我不对这些不同本身做任何价值判断。比如,就跟左舵右舵的不同一样,习惯而已,无所谓谁好谁坏。
【 在 gemini 的大作中提到: 】
: “超车道”是有严重bug的,交规加一条就能覆盖所有情况:“高速公路上优先使用右侧车道”。。 不是我想到的,是德国的法律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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