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被怼得无言以对太多次,停留在牵手的帖子出不来了?我提四十七条是说让行的事吗?看不见最后一句不好执行的法条会形同虚设吗?
你这种一边骂楼主,一边说不过了就让别人尊重楼主的双标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货色,还在别的版面扯什么学历越高越怎么样。如果学历越高越是你这样的,简直是中国教育的耻辱。
【 在 frying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是前两天刚查过这一条吗
: 只有在单车道路上才有让行义务吗
: 这就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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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aga FROM 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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