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就是我系列
【 在 zheshimimi 的大作中提到: 】
: 朋友不小心伤了别人的车,非交通事故,车主要十来万,朋友认为远没这么大损失,就让车主走法院,法院判多少自己赔多少。车主于是起诉,但立案后开庭前,车主自己就把车给修了。
: 车一修,就没法在法院主持下找第三方鉴定损失了。朋友担心车主到时候就是自己搞点修车发票,拿修车发票说事。
: 常听说给汽修店点税点,然后开点发票的事。不知道这种操作在北京是常规操作还是小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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