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你当时买车牌,是跟车主签的还是跟车贩子签的。
如果跟车主签的,车主有责任。如果跟车贩子签的,那跟人家车主有什么关系呢?车主可以找各种借口,说不承认这个合同,说他也是受害者,把责任都推车贩子身上,跟二房东一样的矛盾纠纷。你一点胜算都没有。要么老老实实在交钱,继续用,要么车主配合你过户把车卖掉,这算不错的了。
如果车主不配合,你又没发票,没别的抵押手续,那就over了,人家把车拖走你都没脾气,打官司法院也是让你去起诉车贩子,而不是车主。这属于自己给人送钱了
【 在 hulu0604 的大作中提到: 】
: 原来我记得也有提供身份证的,但价格高。
: 我以前以为身份证没用,办个挂失就废了
: 今天才知道,原来身份证可以一直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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