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绿本在谁名下,车就是谁的。。。大绿本、买车时的发票、收据、付款账号、保险都能证明车的实际财产所有人是谁,法院支持的是实际财产所有人,如果买车的人出的钱,到最后卖车牌的人说是他的,那更严重了,这是涉嫌诈骗的刑事犯罪。“懂法的花乡人”是还没碰到真正搞法律的
【 在 superbalic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赁车牌,在3年前就从花乡消失了。
: 花乡中介不是傻子,现在都是租车合同。
: 这是现在的合同精髓:
: ...................
--
FROM 183.17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