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视频,工作人员处理得应该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摩托车手,明明看到工作人员示意,而且估计他也明知不能上高速,但是,仍然不顾自己及他人的安全硬闯。另外,在高速路口怎么都得减速慢行,随时停下来的,他竟然能够撞翻,摔倒,这本身就不对。从这个方面来说,摩托车手应该负全部责任。
很多人说,法律冲突的事情。这些人应该是不懂法,只是自己想象。上位法并没有禁止下位法律或规定对于摩托车进行规范。
有些人把这和城管掀摊位相提并论。但是,其实二者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行为。一个是暴力执法,另一个是,摩托车手自己造成危险。
另外说一句,不管在国外还是国内,引起社会混乱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司法搅浑水。对于摩托车手这种胡搅蛮缠的人,裁判者如果依照法律,对错分明,其实是给社会一个正向指导。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了,不论国内,还是国外,凡是法官对错分明,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不搅浑水,不进行调解的,这个社会反而特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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