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同意你这个观点。协管没必要搭上身家性命去拦这个摩托。
你再看看那个动图,第一个协管朝摩托走过来,扔了一下桩桶。第二个协管一开始往中间跑,一看形式不对,直接折返。
拦一下,规定动作做到就行了。我一直说的是应该选择不抬杆的方式处理,而不是冒风险去扔桩桶,协管动作过激。甚至协管只拿个牌子就行,明确显示让他停车接受检查。至于摩托停不停,上高速出不出事故,那是另一回事。冲卡该拘留就拘留,又不是找不到人。
【 在 shootings 的大作中提到: 】
: 锥桶本来就是用来拦车的,摩托车自个儿没减速向上撞上去的。
: 你说协管员是自个儿躺着才能够拦车的吗?那高速得给他们上多少保险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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