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有点车技巴丹了。妨碍公务,至少是推搡起步吧,我言语理论,无辱骂和攻击性言辞,而且打摇摇铃是我的权利,如果摇摇铃认为我做得不合适,他们根本不会来。另外,我可能没有吧过程完全说清楚。我们一起被兰亭的两人,另外一人,车一看就是就国标那种电摩,后座带着大人,加闯机动车道,阿瑟也只是开了20的罚单。我说的选择执法,是从这个事件来的。而且明显这个程度比我严重多了。我说为何只罚20.阿萨说,我们已经处罚了,你还想怎么样?我们处罚他闯鸡道,其余不罚。我说,那你也可以免除我的处罚啊。毕竟我危害的是自己安全,不是别人的安全。感情,想罚谁就罚谁,想怎么罚就怎么罚啊。谁给你的权力。这都是我的原话。
假设一下,换你执政,恐怕还可以加上寻衅滋事,危害公共安全之类的罪名,就地政法也可能。只可惜,现在不是大清了。
谁几斤几两,谁自己心理都有数。
【 在 Ac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下次不要这么冲动了,因为法理上你吃亏,弄不好给你按个妨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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