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结果上看,jc是和稀泥,这样对等的话,谁都不好再找谁的麻烦,这事到此为止。
jc敢这么判,虽然你没说,我猜大概率你家孩子确实没什么事,如果能说出jc的心里话:都没啥损失,还叫jc来干嘛.....。
如果你家孩子有严重后果,jc肯定得认真对待,大概率不会这么判了,因为对等,受害者肯定不会答应了,闹大了,瞎判,他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最后很想问一句,你家孩子没什么事的话,jc这么判,你会继续追下去吗?如果jc判对方主责或者全责,你家最终主张是什么?就为了伸张正义?还是要对方一笔钱?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
FROM 202.1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