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交警在和稀泥。
几年前我去考试。那个考试每年2次,我准备了很久。结果因为被撞了没考成,单位晋升)。在高速路上休息区停着车被一辆车给撞了,然后司机逃逸。
马上报警,找到了逃逸司机。第二天去交通队处理,最开始警察就和稀泥,司机带着老婆抱着一个小娃,来了老婆把小娃掐哭,老婆也跟着抹泪,司机说大家都不容易让我们放他一马,私了给200元完事。然后我们才知道,司机周末偷偷开了单位的公车带一家子来北京玩。
我们不同意私了,要求走车辆保险维修,逃逸司机罚款并扣分。
【 在 runneronroad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四(3月23日)晚上9:50左右,小孩(初一、13岁)放学骑车回家,在小区门口过马路,经过斑马线(无红绿灯)时,被一辆汽车撞到后轮摔倒。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小孩,大概觉得没什么大事,把自行车停到路边就上车开走了。幸好有路过小区邻居拍照留下车牌号。接到小孩电话后我们下楼到路边,已经不见肇事车辆。随后报警,警察让到交通队作了登记。第二天下午打电话说周一一早到交通队处理。结果刚才老婆打电话来说,警察认为小孩过马路(斑马线)没有下车推行,给定了同等责任。请问这么定责合理吗?我认为司机肇事逃逸应该定全责,再不济也是主要责任,现在定同等责任明显不合理。老婆在事故处理单上签字了,下一步是否应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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