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本身不会冲突。合理的解释是,让右原则是指十字路上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 这里是丁字路口,遵循转弯让直行才对
【 在 gemini (狗百岁)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路口没有任何让行、先行标志,也没有信号灯,这种情况在德国肯定是小汽车全责,让右原则。 我国道交法也有类似规定,第五十二条,但是在让右原则下面紧接着又有一条,转弯让直行。。 转弯让直行和“让右”原则在这种情况下明显冲突。 这种判罚应该是遵循了前一条,前一条覆盖不了的情况后一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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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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