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要主客观一致,主观上想要逃避事故责任。如果你留下联系方式,就应该不算。主客观都是对事故本身认知问题,没想逃避责任。但是,你这样人家报警你跑路,起码客观上造成你不想处理事故的要印象。一般这么小的事故,交警就算找到你,也会调解处理,不好意认定啥逃逸。
有时候,这种小事,其他人也不会费这么大劲。有次,早上车多,一个电动车侵线,碰到我车,人家径直继续走,我追上去质问,人家说感觉没碰到,也不停车就跑了。我哪有功夫报警找她逃逸的事儿呢?
【 在 wenjiahe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高峰,十字口左拐,车流量特别大,和左侧车道一辆车距离太近,她车速快,我慢一些,俩车观后镜剐蹭了一下,‘蓬’的一声,她停车了,我扫了一眼,观后镜都没事,就直接往前开,在前方等行人通过,她直接追上来,摇下玻璃给我喊:停车!, 我回答她说“就是镜子剐蹭一下,没事的,不要阻碍交通”,就开走了,她一路追,到了下一个十字口,停车后从车流中跑过来,猛拍我玻璃让停车。
: 我有点不爽,感觉p大个事,真够烦的,但看她不依不饶的样子,怕再出事故,就和她说过了路口靠边停吧。
: 过了十字,靠边停车,我下车质问她要怎样?她也暴跳如雷,说我是肇事逃逸,要报警。我说镜子都好着呢,要报你报吧,她掏出电话折腾一番,又说你给我道歉,再给我赔100元算了,我说滚,然后就走了,身后传来她的叫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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