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过,为那个父亲,更为了这个儿子。
对这个司机非常地愤怒,这种人说得难听些,就是蚁蝼,虽说是为了生活,但是,对生
命如此不加敬畏,只顾自己的死活,枉顾他人性命,就该他永世不得翻身。
希望相关法律尽快调整。
祝福这个可怜的孩子和他的家庭。
【 在 nidu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去年4月份,北京五环外某处,被告开着大车(搅拌车)超速右转,撞到一个电动车,42岁男人带着自己10岁儿子,大人当场去世,小孩一条腿和生殖器没了。庭审中感觉这个被告一点敬畏之心没有,说他只是一个职务行为。看视频在右拐的道路旁边当时停着警车,感觉要不是要有警察,可
: 能就直接跑了。 关键这个被告2010年在山东也撞死一人。这样最后法官跟我们商量只能判三年,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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