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未发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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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个车的相对位置来看,结合“碰到后视镜却被后轮压了脚”,可以判断,lz车速较自行车快,应该是从后面超越自行车过程中发生事故。
2,图中机动车道没看到分隔线,貌似是只有一条车道,但是宽度又很大,足以跑两辆车。所以这种情况下lz本应该留够与自行车的距离,貌似1.5米?实际上lz没有做到。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3,违停车起步,导致自行车偏离路线,是事故的间接原因。之所以说是间接,是因为如果lz超车过程中保持了横向距离(因为路边有车占用自行车道,所以保持距离本应是可以预见的),事故就不会发生。
综上,如果遵循安全驾驶规范,lz本不应在那种情况下做出那种超越自行车的动作。所以全责,没有问题的。
【 在 pingfanai (pingfanai)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续:因为无监控无记录仪,很难取证,电车司机亦无大碍,经咨询保险公司理赔员后已放弃审诉,认倒霉了,以后吸取教训、谨慎驾驶。
: 感谢大家的讨论,祝大家都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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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A车,北向南正常行驶,B车停非机动车道上,当时正在打左转向起步准备并入机动车道,C骑电动车经过被B车突然打转向吓到,急刹车后扑倒在我车上,左脚被我右后轮轧了,交警判我主责,B次责。我认为完全是B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起步未尽观察义务,我完全正常行驶,应该无责,打算审诉,有必要吗?交警说事发地无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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