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achem 的大作中提到: 】
: 希望废除了吧
: 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30km/h,公路为40km/h。
可见找不到哪条说路口要减速到30哪怕40的规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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