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贴了一个链接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10837723638739951&wfr=spider&for=pc
这个是一篇新闻稿
你可以参考一下,对于第70条的解释,是包括十字路口的
是交警解释的
执法是否有法可依?有没有法律规定?
为了弄清楚,汕头交警这样做的方式,是否有法律依照。为广大车主弄清楚“电动车过马路要处罚”的真相,头版君特地去查询了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各个地方是否有先例。
根据道交法第70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交警肯定比网友要准确的多,当然,你也可以坚持要让人大代表来解释
【 在 trunc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律可不是随便一个网友就能解释的,只有人大最高法有解释法律的权力。敢问你这段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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