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五十四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遇放行信号时,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
(二)左转弯时,沿非机动车禁驶区边缘或者路口中心右侧转弯;
(三)不得在非机动车禁驶区内行驶或者停车;
(四)未被交通信号放行的非机动车不得进入路口。
没有“非机动车禁驶区”的路口,就是“沿路口中心右侧转弯”。当然,我认为非机动车沿路口中心右侧左转弯这条规定已经过时,不符合北京市城市交通的实际情况。
【 在 xil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左拐也可以骑行吧?发自「今日水木 o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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