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steym 的大作中提到: 】
: 交通法是怎么规定的就怎么判呗。
: 为什么要加上那么多戏,一定要“人为”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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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问一个简单的问题,规定中“行车过程中应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抛开你认为的“加戏”和我提到的“人为”,这个距离是多少?
与此相近的,稍复杂的,你正常行驶,一老头骑自行车从你旁边经过,突然车把子一拐,碰上你了,你又觉得交通法是规定怎么处理的?
现实中,所谓安全距离,由交警部门来判断。
有个简单的原则,就是你不出事就是安全距离,出了事,就不够安全距离。这个原则的执行虽然不是100%,但也接近了。所以,上面的案例,会出现什么样的判罚都正常,说到底,还是人为的解读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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