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猜我是相信北京市公安局官网公布的信息
还是相信一个自称“交警”的网友说的话?
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的通告
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具体确定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现予以公布,自2005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http://jtgl.beijing.gov.cn/jgj/93950/jwgk/jtsgclbf/119682/index.html
【 在 johnbird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ZZ 看看这个机非事故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Jun 16 22:37:17 2023), 站内
:
: 第一条不存在的,第二条你漏了“机动车”三个字
: 不要被网上不实信息误导啊
: 【 在 m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要是交警,麻烦还是多学点业务,别整天不务正业上网灌水了
: : 106210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
: : 106210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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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改:·johnbird 于 Jun 16 22:37:33 2023 修改本文·[FROM: 183.195.38.*]
: ※ 来源:·水木社区 mysmth.net·[FROM: 183.1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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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johnbird FROM 183.19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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