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风险的行为要远离
而不是阻止
你阻止对方超车,他不会轻易放弃的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仁至义尽是说无可厚非的意思,别人实施不安全举措可以规避也可以阻止,都是可以而不是必须,你跟上紧前车,开到限速,这不是阻止了对方实施不安全举措么?你非要说对方可以不顾道交法的规定,没有条件也要超,超速也要超,那跟所谓提供方便有任何关系么?我的合法行为,是不给人家方便么?对方觉得不方便就可以事实违法行为么?做好自己,不要苛责他人,才是道路交通者应该具备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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